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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经适房有望与公租房并轨

正北方网  2013-05-10 07:30

[摘要] 昨日,自治区住建厅住房保障处处长孙卓敏表示,目前呼市还没有此方面的规定,但是将来可能会采用经济适用房和公租房并轨的方式,目前已上交了提议,如果能通过审议,快的话可能一两个月就可以面向社会公开。

近日,经济适用房在河南和广州退出步伐加速的消息受到关注,同时也引来不少争议。呼市是否也会制定类似的停建政策?

昨日,自治区住建厅住房保障处处长孙卓敏表示,目前呼市还没有此方面的规定,但是将来可能会采用经济适用房和公租房并轨的方式,目前已上交了提议,如果能通过审议,快的话可能一两个月就可以面向社会公开。

对于呼市的经济适用房与公租房有望并轨与广州等地的停建规定有什么区别时,孙处长表示,这两者是不可以划等号的,经济适用房作为保障性住房也是具有一定产权的,保障性住房如果从产权关系上来看,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购置型的,即个人拿钱购买,另一类是租赁型的,即个人花租金来租赁使用,这两种类型都有其对应的不同需求的群体,也都有各自存在的合理性,将来即使真的并轨了也不会是单纯租赁型的,同时也会存在购置型的保障性房。

孙处长同时指出,“光靠政府不停地投资,它的能力也是有限的,比如呼市现在需要几万套公租房的话,每年都会有新的需求群体,每年都这么盖,政府背不起这样的包袱,所以通过受让的方法给了一部分被保障人,从而回笼一部分资金来实现滚动式的建设,最终让更多的人受益。”并表示,“经济适用房对老百姓来说是一件好事,个别地区停建可能也基于对当地的现实和具体情况来考虑的,关键问题是要看是不是能够管理到位,能够保证社会享受到这个经济适用房时的合理性和公平性。”

前不久呼市所出现的公租房弃租现象,记者了解到很多已经申请到公租房的市民当被问及弃租的原因时表示:“面积太小,一家子人住有点挤。”

记者采访孙处长时提出了市民的质疑,如果以后经济适用房和公租房并轨可能公租房的市场覆盖面就越来越多了,那么是否会考虑在建设时把住房面积适当地扩大一些呢?对此,孙处长表示,这个问题是正在研究的,但是国家对保障性房的面积也是有一定的限制,这是要从全局出发去考虑社会公平,保障的是最需要的人的基本住房需求,而不能寄望于用保障性住房来实现个人改善性的享受。这样来说的话,可能对其他的被保障者来说也是不公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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