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资讯中心 >市场 > 正文

新国五条遭舆论反弹 三部委紧急磋商保刚需

中国经济网  2013-03-14 08:43

[摘要] 中国房地产学会会长陈国强则表示,从长久上看,改善房地产市场的现状,应该强化流通环节,通过增加持有成本,增加房地产市场中的流通性,才能使供需关系更加平衡。

在遭遇到巨大的“舆论反弹”之后,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下称“住建部”)、国家税务总局(下称“国税总局”)已经着手制定包括“保护刚性需求”在内的国五条执行细则(下称“17号文”)的落实方案。截至本报发稿时,有关方案已经上报国务院。

记者了解到,除保留了居住满5年且为自住房产出售免征个税的“优惠政策”外,还有望包括按照售价、面积、购买年限等要素划定保护线,区别性征收售房个税的“空间”。中央部门对此只做原则性规定,地方政府将制定具体的实施征收技术方案。

为尽快落实国办发17号文,北京等城市已经加紧制定包括个税征收等一系列的细则,并已就其中个别条款征求市场、业界意见。北京市有可能按照住房面积、销售价格等因素划线,实施“有所区别”的售房个税征收办法,以对刚性需求实施保护,打击投资投机资本。

预留空间

“‘细则’之后恐怕还有‘细则’,应该会为保护刚需预留一定的空间。”3月7日上午,一位接近住建部的人士向记者透露,住建部正在会同财政部、国税总局研究国办发17号文中的有关解释性文稿和技术实施方案,其中就包括售房征收20%个人所得税方面的内容。

此前,国务院办公厅以国办发17号文的方式,下发了新国五条的执行细则,除要求统一实施限购、扩大限购范围外,还要求依法对个人转让住房所得征收20%个人所得税。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税虽然并非“新政”,但还是引发“误伤刚性需求”的舆论反弹。

财政部、住建部、国税总局等已经意识到了这一问题,并已经在两会期间,召集有关部门参加会议,研究“如何解释国办发17号文”的问题,其中,如何在征收售房所得个税过程中,保护合理刚性需求的问题,是焦点之一。

经过多次磋商,财政部、住建部、国税总局已经基本取得共识,即除了继续执行2006年下发的“个人住房满5年且为住房的转让所得免征个税”优惠政策之外,还有望为市场中的刚性需求预留一定空间,方式有可能是通过住房面积、售价等因素综合划线,有针对性地区别实施征收政策,具体办法由地方政府制定。

截至本报记者发稿时,有关方案已经上报。但其最终公布的方式,尚存在变数。这一解释性方案有可能以三部门通知的方式联合下发,也有可能通过有关部门负责人发表谈话,或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的方式播发。

对于上述情况,住建部多位内部人士均表示不便评价,只是强调应以国务院的精神为准。截至3月7日,国务院尚未正式批复包含上述内容的方案。

综合划线

由于国办发17号文的落实采用了“中央政府提原则,地方政府具体实施”的方式,包括北京、上海在内的地方政府都在紧张制定有关地方执行和落实的具体办法。住建部副部长齐骥在两会期间表示,地方实施办法会集中在3月末出台。

3月4日,北京市地税局内部下发文件,要求在新的实施办法出台前,对能够提供购房发票的按买卖差额征收20%个人所得税,对不能提供发票的,按房产交易全值的1%征收个人所得税。而包括售房个税征收北京市新的实施办法,已在紧张制定中。

推荐阅读>>>

房产税成调控房价"杀手锏"短期扩大试点范围

房源紧张租金上涨 呼和浩特节后房屋租赁市场火

城镇化排名呼和浩特未进前二十 乌兰察布上榜

多地收紧公积金政策 疑为地方调控细则落地前奏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本文导航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关注房天下呼和浩特站官微

新房、二手房、租房、特价房大平台
相关知识更多>>
新闻聚合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