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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城镇化路径探寻:城镇化不等同于房地产化

新华网  2013-01-24 09:41

[摘要] 业内专家普遍认为,城镇化进程中最大的障碍是户籍制度与土地制度。2011年,中国城镇化率的官方统计数字是51.27%。但这其中,城镇户籍人口占总人数的比例却只有35%。还有数以亿计的农民工只是处于“半市民化状态”,无法享受城市的教育、医疗、社保等服务。

“郡县治则天下安,县域强则国家富”。如今新一届政府正聚焦于对这一古训作出全新演绎。“新型城镇化”,被视为经济发展的新动力与普惠民生的新载体而被寄予厚望。

城镇化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涉及方方面面的改革,亟需顶层设计。近日,国家发改委城市和小城镇改革发展中心主任李铁在由新京报、国家行政学院经济学教研部、腾讯网共同主办的“中国经济展望及城镇化发展高峰论坛”透露,国家城镇化发展政策规划“正在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当中”。

户籍、土地问题谋解

业内专家普遍认为,城镇化进程中的障碍是户籍制度与土地制度。2011年,中国城镇化率的官方统计数字是51.27%。但这其中,城镇户籍人口占总人数的比例却只有35%。还有数以亿计的农民工只是处于“半市民化状态”,无法享受城市的教育、医疗、社保等服务。

李铁认为,城镇化的核心就是让农民转化为城市市民。如果进城农民无法享受相应公共服务,反而形成了其与和城镇居民两极化的就业和生存状态,这对经济和社会发展极为不利。

当然,户籍改革亦有其现实难度,李铁举例称:广东虎门镇有100多万人口,本镇人口是10万。若把100万人口的户籍全部解决在这些小城镇显然不太容易。它涉及到利益结构的调整问题。

工商联房地产商会会长聂梅生则表示:“户籍制度改革,可以从试点开始,从中等城市,然后到省会城市,然后到直辖市。但是这个事儿一定要做。”据悉,哈尔滨、南宁两地政府已发布有关改革户籍管理制度的政策,取消农业和非农户籍划分,建立城乡统一的户籍管理制度。

在解决农村人口市民化问题上,土地制度亦是一道必须跨越的门槛。农民难以分享土地增值的。业内的普遍看法是,要提高农村征地补偿,逐步实现农村集体土地同权同价参与城镇开发。

目前,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条例正在制定中,但这个条例的出台前提是先要对其上位法《土地管理法》进行修改,这已经被提上日程,但关于新标准如何制定等仍存在不小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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