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4月1日起,呼和浩特市开始实行住房限购措施,这就意味着此前备受关注的限购令落地。那么,限购令出台后,呼和浩特市房地产市场又是以何种态度对待,限购令能否真正限制投机炒房行为,普通市民是否可以得到政策调控带来的实惠,房价是否能因一纸限购令而停止上涨,不在限购令限制范围之内的商业地产是否会出现井喷式上涨趋?
4月1日起,呼和浩特市开始实行住房限购措施,这就意味着此前备受关注的限购令落地。那么,限购令出台后,呼和浩特市房地产市场又是以何种态度对待,限购令能否真正限制投机炒房行为,普通市民是否可以得到政策调控带来的实惠,房价是否能因一纸限购令而停止上涨,不在限购令限制范围之内的商业地产是否会出现井喷式上涨趋势,相关部门又是如何解读这一规定的?记者就此进行了采访。
(政策一)限购以网签时间为准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及《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的精神,从2011年4月1日起,呼和浩特市区开始实行住房限购措施。那么住房是如何限购的,又如何来判断购房者是否符合购房条件?
据呼和浩特市房地产产权市场管理处副处长卢彦斌介绍,对已有1套住房的本市(含市四区五旗县)户籍居民家庭(含部分家庭成员为本市户籍居民的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包括新建商品房和二手住房。
对于限购时间界限,卢彦斌解释,购房时间以交易合同网签时间为准,合同网签时间在2011年3月31日(含3月31日)以前的,不受住房限购政策限制;合同网签时间在2011年3月31日之后的,购房人应提交《购房人及家庭成员情况申报表》和《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结果证明》或《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无查询结果证明》。如果是办理存量住房过户的,购房人应提交《购房人及家庭成员情况申报表》和《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结果证明》或《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无查询结果证明》。
卢彦斌向记者介绍,有7种情况是不受住房限购政策限制的。具体为,继承、遗赠、直系亲属之间赠与、拆迁私有房屋回迁安置、房改购房、离婚析产、法院判决过户的住房,以上情况均不受住房限购政策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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