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保障房建设是改善城市低收入居民居住条件的一项民生工程,对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资金需求高企 监管亟待加强
显然,要完成今年的保障房投资建设任务,仅靠现有的资金来源渠道远远不够。从中长期看,“十二五”期间我国将建设3600万套保障性住房,资金需求将维持在高水平。
与此同时,如何规范和管理本就紧张的保障房专项建设资金,显得更为急迫。根据审计署2010年“19个省市2007年至2009年政府投资保障性住房审计调查结果”显示,在重点调查的32个城市中,有6个城市和4个县将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用于回购经济适用房和工作经费等支出,共计15231.3万元;有6个城市的34个项目利用虚假申报材料等,套取新建廉租住房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资金6129万元。
邹晓云指出,和以往不一样的是,目前各地方政府都在全力推动保障房项目建设,力争完成3600万套保障房建设目标。然而,保障房项目建设涉及地方的土地、财政、建设、信贷等多个部门,才会被某些别有用心的个人或企业钻了空子。他指出,应该设立一个综合督查部门,专门监管保障房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同时,保障房项目建设的资金、进度等相关信息应该完全公开、透明,并接受舆论和社会的监督。“对于保障房专项贷款的去处和用途,不仅仅是商业银行,地方住建部门、审计部门、社会公众等都有监督和管理的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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