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公安部、国家质检总局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动车检验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一系列机动车检验制度改革的新措施出台。
9月1日起,自治区试行私家车6年内免检政策
免检车提交材料后领取检验标志
所需材料: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车船税证明,并将交通事故和交通安全违法处理完毕
近日,公安部、国家质检总局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动车检验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一系列机动车检验制度改革的新措施出台。
21日,就读者关心关注的问题,内蒙古公安厅交通管理总队车辆管理所所长马珍平进行了答疑解惑。
检验机构建设审批条件放宽
马珍平表示,全区平均每年检验汽车1万辆次,发现问题车辆15万多辆。近年来,机动车保有量增长迅猛,从2003年的50万辆,增长到2013年的351万辆,10年间翻了7倍,并以平均每年30万辆的速度快速增长。截至目前,全区机动车保有量达到544万辆。
相对而言,检验机构数量的增长总体上滞后于机动车的增长速度,全区平均每2.1万多辆汽车拥有1条检测线,达到饱和或超饱和状态,部分地区检验能力不足,导致排长队、积压多、检车难等矛盾。
为了缓解车多,检车机构少的问题,《意见》规定,要适应当前汽车保有量大幅增长的形势,对申请设立检验机构的,只要符合法定条件,均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批准,审批过程中要简化手续、提高效率,不准拒绝受理申请,不准拖延审批时限,不准在法定条件外增加限制。
免检车提交材料后直接领取检验标志
马珍平表示,《意见》规定自2014年9月1日起,试行6年以内的在用私家车(非营运轿车和其他小微型客车)免予上线检验,每2年需要定期检验时,车主只需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车船税法》等规定,提供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车船税证明,将交通事故和交通安全违法处理完毕后,可以直接领取检验标志。
但如果在此期间车辆发生过造成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仍需按原规定检验;对于交通安全责任大、易引发群死群伤的交通事故的面包车和7座以上车辆,此次暂不纳入免检范围。
针对市民提出,“油改气”车辆是否享受6年内私家车免检政策。
马珍平表示,9月1日起,6年内购置并“油改气”的车辆,可携带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改装厂车用气瓶安装资质证明复印件、《车用气瓶使用登记证》、《车用气瓶安装监督检验证书》、车用气瓶检验报告、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去当地车辆管理所进行二次审核后,享受此次免检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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