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7日上午,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呼尔查作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向大会报告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常委会的工作和今年的主要任务。
17日上午,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呼尔查作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向大会报告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常委会的工作和今年的主要任务。
2013年是我区全面贯彻落实“8337”发展思路,推进改革发展稳定各项事业不断深入的重要一年,也是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及其常委会任期的年。一年来,常委会制定、批准了自治区城乡规划条例、呼和浩特市民族教育条例等8件地方性法规和单行条例,立法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去年共听取审议“一府两院”“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处理涉诉信访工作、查办职务犯罪等10项工作报告,就动物防疫法和自治区动物防疫条例、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等开展了7项执法检查和执法调研,围绕民生工作,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等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开展了10项专题调研和4项跟踪监督,就煤化工产业发展等,组织进行了3次集体视察。
呼尔查说,今年常委会拟制定、修改法规11件,包括制定自治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高速公路管理条例、价格监督检查条例、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和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询问和质询的规定;修改自治区实施招标投标法办法、实施水土保持法办法、科学技术进步条例、消防条例、动物防疫条例、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就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安全生产等13个项目开展立法调研。坚持提前介入,加强协调沟通,继续做好审查批准呼和浩特市、包头市地方性法规和单行条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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