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资讯中心 > 政策 > 正文

呼和浩特:公布最新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

北方新报  2012-12-18 08:47

[摘要] 2013年1月1日起,全国将实施“公安部123号令”,该号令对于闯红灯、超速等交通违法行为记分标准进行了修改。12月17日,呼和浩特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公布了最新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其中11种交通违法行为一次记12分,14种交通违法行为一次记6分。

2013年1月1日起,将实施“公安部123号令”,该号令对于闯红灯、超速等交通违法行为记分标准进行了修改。12月17日,呼和浩特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公布了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其中11种交通违法行为一次记12分,14种交通违法行为一次记6分。

一次记12分的11种交通违法行为: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驾驶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以及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的;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

一次记6分的14种交通违法行为: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驾驶营运客车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低能见度气象条件下,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行驶的;驾驶机动车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明显标志的;驾驶机动车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以隐瞒、欺骗手段补领机动车驾驶证的;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超过4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的;驾驶机动车不按照规定避让校车的。

延伸阅读>>>

内蒙古统计局:前十月7盟市财政总收入达百亿

市民扎堆特殊日期登记结婚 民政部门提供便利

赛罕区成立呼和浩特市矛盾纠查接调处中心

呼和浩特市迎来楼市暖冬 回家置业你hold住吗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关注房天下呼和浩特站官微

新房、二手房、租房、特价房大平台
相关知识更多>>
新闻聚合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