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2月17日,呼和浩特市北辰新领地小区业主陈女士向本报反映:“小区车位一直是出租的,但12月16日物业公司突然贴出通知,地上车库,地下车位及车库一律由出租改出售,业主没租、没买车库和车位的从明年元旦起车辆一律不许进入小区。现在真的是买得起房,停不起车啊!”
12月17日,呼和浩特市北辰新领地小区业主陈女士向本报反映:“小区车位一直是出租的,但12月16日物业公司突然贴出通知,地上车库,地下车位及车库一律由出租改出售,业主没租、没买车库和车位的从明年元旦起车辆一律不许进入小区。现在真的是买得起房,停不起车啊!”
当日上午,记者来到位于北二环路的北辰新领地小区,看到每个单元门前都贴出了呼和浩特市祥辰物业北辰新领地办公室发出的通告,大体内容:从2013年元旦起出售地上车库、地下车位、地下车库,的地下车位也要11.18万元,大面积的地下车库为18万元。
在记者的随机采访中,一些业主表示,小区地下车位租金一年2400元,完全可以满足业主停车需要,如果改成出售,有部分业主无力购买。即便有能力购买的业主,也不愿意拿出十几万元购买一个车位或是车库。但是,也有部分业主对此表示理解,业主王先生说,小区地下车位、车库本就属于开发商自有资产,有权进行出售。
随后,记者来到呼和浩特市祥辰物业北辰新领地办公室,一位王姓经理和一位黎姓经理介绍,小区共有918户居民,车库和车位共有466个(其中包括地上车库34个、地下车位97个、地下车库70个),从2013年元旦起由出租改为出售,地上车位265个继续以150元每月的价格出租。对于出售的车库,业主一次性付款可以优惠5%~10%,业主也可以分3年期付款。
对于小区车位由出租改为出售一事,两位经理解释,目前物业公司入不敷出,今年小区维护费用就高达50多万元,都是开发商投资的,而且地上车库、地下车库、地下车位都是属于开发商的固定资产。《物权法》第74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因此,这几类车库由租改售是合乎规定的。
对此,内蒙古文盛律师事务所苗荣盛律师认为,开发商设计图纸上已规划好的地上、地下停车位,可以以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如果车位原先是出租,在出租合同到期后,开发商可以改变模式,由出租改为出售或附赠,但必须等出租合同到期后才可更改,如果开发商单方解除出租合同,承租人有权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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