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日前,内蒙古自治区环保厅下发《2011年全区城市环境管理与综合整治年度报告》,呼和浩特市以总分98.63分的成绩,连续第十年位居全区第一,鄂尔多斯市和包头市分列第二、三名。
日前,内蒙古自治区环保厅下发《2011年全区城市环境管理与综合整治年度报告》,呼和浩特市以总分98.63分的成绩,连续第十年位居全区,鄂尔多斯市和包头市分列第二、三名。
据了解,2011年呼和浩特市环境管理与综合整治取得明显成效,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以上天数347天,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100%达标,声环境质量均达到国家标准。“创模”工作取得重大进展,2011年9月、11月分别通过环境保护部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考核验收现场检查和环保部华北督查中心的整改工作验收。减排工程稳步推进,完成了5个旗县政府所在地污水处理厂建设工作,其中4个污水处理厂投入运行,列入“十二五”黄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的10个项目全部开工。饮用水源地保护成效明显,对市区内124眼单周围环境进行了彻底整顿,设立水源保护区标志和围栏。出台了《呼和浩特市机动车污染防治条例》,并于今年颁布实施,投运遥感检测车1台,建成了机动车尾气监控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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