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0月20日,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上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的通知》,从10月20日起,内蒙古开始执行新的公积金贷款利率政策。
10月20日,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上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的通知》(银发[2010]294号),从10月20日起,内蒙古开始执行新的公积金贷款利率政策。
根据要求,从10月20日起,上年结转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上调0.2个百分点,由现行的1.71%调整为1.91%。当年归集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保持不变;5年期以下(含5年)及5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上调0.17和0.18个百分点。5年期以下(含5年)从3.33%调整为3.50%,5年期以上从3.87%调整为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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